律师文集
事故认定合同终止产权保护商标权有限责任 工商注册交通法规兼并收购商业机密事故处理房产纠纷公司法规房产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
股权转让限制:三种情形添加时间:2016年9月14日
来源: 绍兴案件律师 http://www.shxzhmls.com/
【关键词】股权转让限制
推荐阅读: ? 公司变更的内容(详解) ?【 阅读全文】 股权转让以自由为原则,以限制为例外,这是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有关股权转让的总体规则。但是,无论股权转让何等的自由,对其例外的限制皆不同程度地存在,正是这种限制的存在,使得人们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审查很难把握。具体地说,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可以分为以下3种情形。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在中国公司法律中却没有此类限制性规定。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 想了解更多股权转让知识,请点击进入 ? 股权转让栏目 想了解更多股权转让协议知识,请点击进入 ? 股权转让协议栏目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