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认定
合同终止
产权保护
商标权
有限责任
工商注册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事故认定合同终止产权保护商标权有限责任工商注册交通法规兼并收购商业机密事故处理房产纠纷
公司法规
房产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公司法规

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添加时间:2014年2月22日   来源: 绍兴案件律师     http://www.shxzhmls.com/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权益受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可以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可以请求股权回购。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 。
  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在特定条件下的退出机制
  原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新法: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本法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增加理由: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权益受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可以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应当增加在特定条件下中小股东可以退出公司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
  原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新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修改理由:保证股东的知情权,让股东了解公司有关事务的实际情况,是保护股东利益的基础和前提。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绍兴案件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