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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送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处理

添加时间:2020年6月30日   来源: 绍兴案件律师  Tags: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送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处理   http://www.shxzhmls.com/

  于涛律师,绍兴执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于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送达

  随着现在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越来越多,在道路上行驶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当这些意外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很多车主都不知道到底是谁的。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作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送达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送达


  1、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民委员会代收。


  2、受送达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也可以对拒收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在附卷的法律文书上注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即视为送达。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送达;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如果不服认定,就要及早收集证据起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执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处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接警后,需要对现场进行调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处理呢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的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处理的详细内容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处理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服交警认定书如何复议


  交通事故认定不是刑法评价行为。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处罚交通事故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标准。第二十二也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体是交通管理部门,而交通管理部门属行政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的是行政法律,交通事故认定为行政法律判断行为。


  将交通事故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违背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交通事故认定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各方当事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过错程度等进行认定;二是推定,即事故事实无法查清而依法推定事故。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如上所述,交通事故认定为行政法律判断行为,的认定主要是依据相应的行政法律,如果在判决中直接以交通事故书认定的代替刑法意义上的认定,实际上是以行政法评价代替刑法评价,使行政成为刑事的前提,模糊了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界限。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对交警的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上级机关行政复议。一些法院还受理对此不服的行政诉讼。但是现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的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交警的认定书只是比较重要的证据,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依据不同的分担比例作出判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申请复议。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处理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呢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存在异议的,如果不能申请上级机关重新认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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