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事故认定合同终止产权保护商标权有限责任 工商注册交通法规兼并收购商业机密事故处理房产纠纷公司法规房产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表决的规定添加时间:2016年8月23日
来源: 绍兴案件律师 http://www.shxzhmls.com/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表决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