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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1日   来源: 绍兴案件律师     http://www.shxzhmls.com/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
 
如果股东人数变为一人,则必须符合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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