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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的审批添加时间:2015年9月5日
来源: 绍兴案件律师 http://www.shxzhmls.com/
外资审批管理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1、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境内投资的决议(原件); 3、验资报告; 4、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 5、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6、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7、拟投资设立公司的章程(原件); 8、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只有属于限制类的项目才须审批,其他直接工商登记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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