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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又认定驰名商标64件添加时间:2015年5月18日
来源: 绍兴案件律师 http://www.shxzhmls.com/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
又认定驰名商标64件 自去年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以来,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切实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据悉,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又认定了64件驰名商标,其中59件是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5件是在商标异议案件(包括1件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 在此次认定的64件驰名商标中,60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其中:国有企业2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3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5家、其他经济性质企业49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1家),4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日本2家、英国1家、法国1家)。另外,此次也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首次在金融服务、不动产出租和管理等服务类别上认定驰名商标。 至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认定驰名商标126件,有力地保护了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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