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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屋产权问题添加时间:2014年4月26日
来源: 绍兴案件律师 http://www.shxzhmls.com/
夫妻房屋产权问题
问题1,如果在结婚前由丈夫买下房子,并且产权证上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是不是就代表这个房子永远都属于仗夫一个人的财产? 问题2,如果在结婚后夫妻双方一起买下房子,但是产权证上只写丈夫一个的名字,这样是不是代表这个房子仍然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问题3,如果在结婚前由丈夫买下房子,并且以丈夫的名义申请了公基金代款,结婚后妻子的公基金是否可以申请取用共同来供这套房子? 律师回复:问题1,除非它是一次性付款,如果是贷款,结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2,如果在结婚后夫妻双方一起买下房子,但是产权证上只写丈夫一个的名字,这样是代表这个房子仍然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问题3,如果在结婚前由丈夫买下房子,并且以丈夫的名义申请了公基金代款,结婚后妻子的公基金不可以申请取用共同来供这套房子。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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